警笛声越来越密集,越来越尖锐,听起来不断有警车加入追击。最后的一公里,几乎每隔两三百米就设有一个路障。所幸司机师傅是行家好手,在围追截堵之下,一次次甩掉包抄,冲开路障,以飞跃太平洋的势头向目的地猛冲。
当然也是因为据说车上有炸/弹,警方不敢全力逼停,担心惹毛嫌犯,车上两个人质还有追击的警察全都玩完。而层层路障,警车的紧密围随,甚至于大喇叭的循环喊话,更多的是试图给嫌犯制造心理压力,想逼他主动停车投降。不过,警方的打算注定要落空。
警方接到报警的时候,联邦调查局、交通安全管理局、烟酒枪/支/爆/炸物管理局、纽约州警察局、纽约市警察局多部门第一时间联合出动,特警、狙击手、排爆组、交警、谈判专家、州警、市警、区警几乎倾巢出动。
但是到目前为止,警方只知道44路公交车被人劫持,劫犯身上有炸/弹,手里有枪,车内有两名人质。为什么知道有炸弹,是因为在公车到站开门时,有人拼死吼了一声,提醒乘客下车。据几个逃下来的乘客反映,先是有人出声提醒有炸/弹,大家起先以为是恶作剧,直到劫犯掏出手/枪。
劫犯身穿黑色卫衣,头戴黑色鸭舌帽,怀里有一个大大的黑色双肩包,坐在最后一排靠过道的位置,看不清样貌。人质身穿白色卫衣,头戴黑色鸭舌帽,怀里也有一个大大的黑色双肩包,坐在劫犯身边,同样看不清样貌。至于劫犯什么时间上车,人质什么时间上车,有没有什么引人注意的特别特征,一问三不知。
一般来说,携带炸/弹无非有几个目的:抢劫、报仇、报复社会、恐怖袭击、博人眼球。劫持公车,显然可以排除抢劫。大部分乘客得以逃生,报复社会与恐怖袭击差不多也可以排除;如果是这两类目的,在人质出声提醒的时候,公车早就炸了,警方赶到现场见到的只会是血肉横飞、遍地残骸,听到的只是痛苦哀嚎。排除不可能项,剩下的就是可能。
如果是报仇,白衣人质很有可能就是劫犯的仇人。那释放其他乘客的目的显而易见,劫犯人性尚存,不准备牵连无辜。但是单纯的报仇,有必要这么大费周章吗?想杀一个人,方法多得是,携带炸弹是下下策选择。难道是想拉着仇人一起陪葬?虽然这种可能性很小,但很多时候不能用正常思维代入劫犯,警方暂且将其作为一种不太可能的可能。
还剩下博人眼球。这就要看是纯粹的博人眼球,还是带有目的的博人眼球。前者只是为了制造混乱、恐惧,吸引大众关注,享受被大众畏惧、崇拜甚至于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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